红枫湖位于贵阳市西郊,水域面积57.2平方公里,是贵州最大的人工湖,被赞为“高原明珠”。湖边有座红枫岭,每到深秋,红叶碧波,煞是好看。
而就在湖东岸百余米处,有一栋白色二层建筑——这是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也是我国第一家环保法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巡回审理点揭牌。清镇市人民法院 供图
一切都从16年前说起
看着现在水清岸绿的红枫湖,你肯定想象不到它曾经的模样。
“湖水浑浊,藻华现象严重。”只要谈起二十年前的红枫湖,大都会得到这个回答。
红枫湖是贵阳市的主要水源地,是贵阳市老百姓的“三口水缸”之一。因矿藏丰富,20世纪90年代红枫湖流域吸引了一批化工企业,上百万吨的磷石膏废渣堆积在上游,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的污染,有些地方水质甚至变成了6类,“鸟类和鱼类都无法生存,老百姓的‘水缸’变成了‘染缸’。”
2007年之前的红枫湖。清镇市人民法院 供图
环境问题亟待解决。2007年11月,贵州高院和贵阳市委决定,在清镇市设立一个建制、管理相对独立的环保法庭,并就建在红枫湖边上。
“选址的象征意义很明确,就是要以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去处理水污染问题。”清镇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海英回忆道。
事实也是如此,法庭成立后受理的第一个案件便是涉及红枫湖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十七天的调查取证后,法庭当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磷石膏尾矿库废渣场,并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废渣场对环境的影响。
法槌响彻了整个法庭,红枫湖上游这一污染源终于得到彻底解决,周边群众生活生产得到了保障。
“完全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关停。但我们的初衷是解决环境问题,进而改善群众的生活环境,而不是打垮任何一家企业。”刘海英说。
截至今年一季度,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自2007年成立以来,受理各类案件共3819件。
生态审判“狂飙”16年
作为全国首家环保法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坚持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率先在全国开展了环保审判三审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司法实践,开启了我国环境审判专门化的先河。
2007年12月14日,环境保护法庭迎来了第一个刑事案件。清镇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郎某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向清镇法院提起公诉。作为环境资源审判的探路者,该庭判处被告人在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外,还要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在案发地补种树苗145株。
让被告人以劳役来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这一做法体现了更深层次的环境资源修复的生态文明目的,补植复绿后来也成为全国各地法院在判决涉林案件中常见的判罚之一。
补植复绿。清镇市人民法院 供图
从2007年开始,清镇市环保法庭开启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的“狂飙”模式。
2011年,中华环保联合会以某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水为由,将其诉至清镇市环保法庭,该庭提出由第三方机构对某公司污水处理进行监督,创立了清镇市“非对抗”环境社会治理模式。
2015年,该庭办理的潘岳飞盗伐林木一案,创新性地判决被告人担任国有林场护林员冲抵罚金,充分地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17年,该庭发出全国首份省级人民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司法确认书,并在概括性委托、第三方组织磋商、司法审查阶段对磋商协议进行公示等方面作了探索。
今年1月4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涉生态环境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探索破解生态环境修复整治费用的处理难题。
……
不断创新的工作机制,背后是16年来清镇市环境保护法庭专业化的不断升级。这些实践也为全国各地生态司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持之以恒16年
“一阵风儿迎面吹,涌起水面荡波涛;两岸树林随摇摆,还有小鸟在跳跃……”周末,孩童们在红枫湖畔嬉闹。
如今的红枫湖,山青、水秀、天蓝、云白,沿岸优良的生态、错落有致的田园风光、丰富多样的农旅活动,让游客沉醉其中、流连忘返,已成为贵州省踏青露营目的地的又一选择。
“现在的水质可比自来水标准高多了。”清镇市人民法院杨宇很是自豪。
今年5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贵阳市向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数据显示,红枫湖取水口水质实达2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红枫湖畔一角。清镇市人民法院 供图
3月26日,“枫景贵阳·酷爽骑行”首届环红枫湖山地自行车赛在清镇红枫湖畔举行,来自省内外的223名选手参加。
“环境很干净整洁,”男子公开组冠军业海宁十分兴奋,“释放竞技激情的同时,还能把红枫湖的春色和美景尽收眼底,实在太满足。”
16年来,红枫湖从污泥浊水到碧波荡漾,清镇市从尘土飞扬到草长莺飞,清镇市既修复了绿水青山的“颜值”,又铸就了金山银山的“价值”。
今年一季度,清镇市接待游客达213.37万人次,旅游收入23.58亿元。
“放在以前,这根本不敢想象。”刘海英说,“但16年来,环保法庭一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优美宜居、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2007年在红枫湖畔成立的这家环境保护法庭,实现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全要素一体化保护,不断创新审判模式,持续优化改革路径,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保驾护航。
“我们会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好这片绿水青山。”刘海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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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枫湖畔的清镇环保法庭到赤水河畔的茅台特殊环境保护法庭,从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到全省首例“碳汇认购案”,贵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勇于改革创新,逐步走向成熟。
到如今,贵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已经全面升级,形成了“1个高院+9个中院+34个环境保护法庭”的“1934”环境资源审判格局,实现了环境司法专门机构的合理布局和适度集中。
2022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一审环境资源案件5703件,审结4760件。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遵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清镇市法院环境保护法庭被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近年来,贵州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不懈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不断适应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发展内涵和生动实践,服务保障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7月8日,在2023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茆荣华向世界庄严宣告:贵州法院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充分参与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好服务保障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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